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含省市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为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全县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共青团永丰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共同开展“永丰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引导全县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敬业、勇于开拓、自觉奉献,进一步增强全县青年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加速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建设进程中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千年欧公故里新画卷而努力奋斗。
现将《“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推报。各推报单位要对候选人进行直接考察,严格把关,确保人选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人选推报工作。
附件:1.《“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
2.《“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3.《“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4.《“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中共永丰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丰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永丰县委 永丰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
“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
一、评选宗旨
宣传、表彰在爱岗敬业、脱贫攻坚、创新创业、孝敬父母、志愿服务等五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青年群体类型中,在推进我县建设成为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永丰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立志成才,服务社会,建功立业,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成才环境,培育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永丰实现全面小康、绿色崛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参评资格
(一)共性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2001年2月28日前出生)至45周岁(197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的永丰籍青年(包括永丰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永丰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18-45周岁的外省市籍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个人品质优秀,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倡导新风,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二)类别条件
1.爱岗敬业好青年。
(1)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
(2)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一流业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3)有坚定执着的理想信念,不惧困难及风险,富有开拓精神,勇攀事业高峰,立足岗位创新创造,或在技术、技能、创新驱动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2.脱贫攻坚好青年。
(1)热心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出色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公认,社会肯定。
(2)立足自身实际,积极研究脱贫攻坚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勇于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突破和创新。能够深入一线、亲力亲为、以身作则,实质性的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对脱贫攻坚工作起到示范引领推动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3.创新创业好青年。
(1)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勇于自主创业,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就业增收、开展公益创业,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2)自身艰苦奋斗,矢志创新创业,锐意进取,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或在技术、创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和领先性,为推动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犯罪行为。
4.孝敬父母好青年。
(1)认真履行赡养义务,一贯孝敬和善待老人,为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理解尊重孝顺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尽力满足老人精神和生活方面的特殊需要;在老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使他们有尊严地安度晚年生活。
(2)能够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去主动关心和帮助社会孤寡老人,事迹典型,群众口碑好;长期捐助或投资老年公益事业和社会养老事业,积极传播和实践孝道文化,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5.志愿服务好青年。
(1)遵纪守法、热爱生活,无私奉献,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长期参与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事迹突出,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和带动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
1.近3年内获得高级青年类奖项相关荣誉者,原则上不作为评选对象;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永丰县委组织部、中共永丰县委宣传部、共青团永丰县委、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主办。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推报单位与评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申报、初评和考察、线上风采展示和公示、正式评选和表彰等七个环节、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 (2019年2月28日—3月20日)
(一)申报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报和社会举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等部门推报1-2名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杰出青年参选(每个类别)。社会举荐分为他人举荐和本人自荐方式,分别由被举荐人和自荐人填写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由组委会委托相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和团委进行考察,签署意见后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团县委1236办公室)。
第二阶段:初评和考察(3月20日—4月1日)
(二)初评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初评,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予以淘汰。组委会充分考虑界别分布等因素,初步筛选出候选人20名。
(三)考察
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对20名候选人进行考察。
第三阶段:线上风采展示、公示和评选(4月1日—4月15日)
(四)线上风采展示
组委会在初步考察后,将候选人个人相关事迹同步在“共青团永丰县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线上风采展示。
(五)公示
同步将候选人事迹在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阶段:正式评选和表彰 (4月15日—5月4日)
(六)正式评选
正式评选采取评委会成员投票和微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微信投票方式为关注“共青团永丰县委”微信公众号平台,选择对应候选人进行投票。评委会成员投票占总分70%,微信投票占总分30%,两项分数相加后为候选人总得分。分类得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将获得“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获得“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七)表彰
2019年五四前后召开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表彰大会,会上表彰“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和“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
五、实施要求
1.全县各级团组织、各单位要把“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作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注重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发动基层,推动活动深入青年,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要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突出业绩的人选。
2.推荐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及本单位范围内所确定的举荐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卫健等部门的意见(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6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团委公章)。
3.参选人员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2份。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经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4.参选人员须提供两寸近期蓝底标准照2张(含电子版)和生活照片2张(电子版)。
5.参选人员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两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工作系统(类别)。
7.推荐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8.为鼓励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推荐优秀青年参加评选,组委会将设立“组织奖”、“毛遂自荐奖”,对为本次评选活动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9.他荐和自荐者在填写有关表格及事迹材料后,须于3月20日前提交到组委会办公室(团县委1236办公室),经委托相关单位初审通过后,列入初评。
10.各推荐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廖红英
电话及传真:(0796)2511928
邮 编:331500
地 址:永丰县行政大楼1236办公室
附件2:
“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
成 员 名 单
顾 问:李冬根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贺晓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怡莉 县政府副县长
主 任:夏文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大选任联工委主任
副 主 任:吴平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陈香香 团县委书记
谢 飞 县委人才办主任(干部办负责人)
杨淑兰 县融媒体中心副台长
委 员:符 欣 团县委挂职副书记
黄 河 县委宣传部干部
刘凌云 县融媒体中心新闻部主任
廖红英 团县委干部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廖红英
附件3:
“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类别: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 学 历 |
| 学 位 |
| 籍贯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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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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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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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办 法 |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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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办: 传真: 宅: 手机: |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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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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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获奖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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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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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行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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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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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派出所)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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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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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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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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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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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
推报材料样本
“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 候选人事迹材料 |
XXX同志事迹材料
(正文3000字左右)
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 盖章 |
年 月 日 |
“永丰县十大杰出青年” 候选人事迹材料 |
XXX同志事迹简介
正文(500字左右)
本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 盖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