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永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吉安市华云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安市恒大帝景15栋2802室 联系人:范星宇
电 话:0796-8223218 邮 箱:529740849@qq.com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用地位于永丰县坑田镇垃圾填埋场北侧,占地约100亩。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处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永丰县、新干县、峡江县全境及吉水县八都镇、双村镇、水田乡、冠山乡、白水镇、螺田镇、白沙镇、水南镇、丁江镇九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规模初定为800吨/日,二期规模为400吨/日。
五、项目涉及乡镇:
项目在永丰县坑田镇,项目周边1km范围有养鸡场、模源村、模源小学、张家、塘坑、屋场。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项目周边范围内发布公告;
?2.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项目周边范围内的群众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2.周边群众对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八、公告说明
1.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20日;
2.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征求意见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吉安市华云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